近期,沈阳协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司”)接到大量消费者咨询与反馈,市场上流通一款名为 “超抗源人参肽复合酵素” 的保健食品,其委托单位为南京新协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在商标标识、企业名称上与我司高度近似,且经我司核查确认,南京新协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人员廖健,曾为我司合作代理商,后因不符合我司合作规范已被依法取消代理资质。该主体及相关人员通过仿冒名称、混淆标识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我司品牌声誉。为此,我司特作如下郑重声明:
一、严正澄清:与该产品无任何关联
1.我司从未生产、委托生产或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生产 “超抗源人参肽复合酵素” 产品,该产品及其所有相关宣传内容均与我司无关。
2.南京新协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非我司旗下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关联企业,我司未向其授予任何形式的品牌使用许可、生产授权或经营资质。
3.针对 “超抗源” 字样,需特别说明:我司核心技术及相关产品围绕 “超级抗原” 展开研发与生产,而该产品所使用的 “超抗源” 名称明显存在刻意模仿、混淆视听之嫌。
二、明确警示:模仿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南京新协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保健食品这一与我司业务高度重叠的领域,采用与我司近似的企业名称,并通过产品名称营造关联假象,其 “搭便车、傍名牌” 的主观恶意明显,已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犯我司合法权益,更可能因产品质量不明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三、消费提示:认准正规渠道与产品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财产损失与健康风险,我司特此提醒:
1.请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仔细甄别,注意查看生产单位、委托单位等核心信息,切勿将南京新协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超抗源人参肽复合酵素” 误认为我司产品。
2.我司所有正规产品均通过官方授权渠道销售,产品包装清晰标注 “沈阳协合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信息及专属防伪标识。消费者可通过我司官方网站、客服热线等渠道查询产品真伪。
3.对于在非授权渠道购买的疑似仿冒产品,我司不承担任何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且无法提供真伪鉴定服务。
四、维权立场:坚决打击仿冒行为
我司对任何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零容忍。目前,我司已就相关仿冒行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将视情况采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
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对仿冒我司品牌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若发现疑似仿冒产品,请及时与我司客服联系,共同抵制侵权行为。
特此声明!
沈阳协合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

上一篇:郑重声明
下一篇:没有了!